第五十三章
“……这是何意?”
谢知秋指指桌上那张簪花小楷写的策论,道:“先生何不仔细看看这个?若是读过,自会明白我的意思。”
*
谢知秋走后,严仲的同僚回来,对这“萧寻初”竟敢对先生摆脸大吃一惊,心说果然是个纨绔少爷,脾气和秦皓那样的好学生还是有些不同的。
不久,同僚也告辞归去。
客人都离开后,书房里只剩下严仲一个人。
说实话,从萧寻初离开后,他就有些心不在焉。
他不太明白对方对他说的话,也不明白萧寻初为什么会对他看不看女儿的文章有那样的反应。
实际上,严仲之前并未多么关注这个小女儿。
一来,他已经有两个儿子,教养两个大儿子还来不及,分不了多少心思给小女儿。
二来,他认为大丈夫不该管妇孺之事,女儿也不是儿子,将来用不着出人头地,还是交给母亲教导比较好。
在他这个印象中,这个小女儿就是个平平无奇的小姑娘,平时喜欢布娃娃,最常做的事就是跟着她母亲缝缝补补做针线活,性格还有点腼腆,实在丢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普通得很。
所以,他自不认为这样一个小姑娘能写出什么出彩的东西来。
不过,既然“萧寻初”表现得那么古怪,他疑惑之下,姑且还是拿起这篇文章一读。
谁知这一读,严仲就愣住了。
严静姝是严仲的女儿,困于家中少有外出,能获取的信息有限。
是以,她平日里读的多是严仲书房里的书,听的多是父亲的思想言论,就连对写作的理解,也多来自父亲点评其他学生卷子时的教导。
她自己可能都未察觉,可是,她一落笔,写出来的内容,简直就像将自己的想法、依照父亲喜欢的风格雕刻而成。
这么多年来,读过成百上千的文章,严仲居然还从未见过有谁能写得如此合他心意。
当然,十四岁的半大小孩,又是初回写作,笔触难免有生涩幼稚之处,可即使是严仲,也明白不该在这种地方对严静姝过于苛刻。
要知道他过往心思都放在两个年长的儿子身上,几乎没怎么教导过这个小女儿,连她究竟是何时学了这么多、又是从何处学来的技巧都不知道,她能写成这样,已经非常出人意料。尤其是此文字里行间皆是诚意,乃是真心而为,严静姝不必参加科考,也不会学那些举子钻研考试技巧,写出来的内容倒比她那两个绞尽脑汁挤字、满心考试成绩的兄长,要来得自然真诚,犹如未经打磨的璞玉。
严仲哪里想得到自己这个貌不惊人的女儿,竟写得出这样的一篇文章?
他举在手中,看得呆住,总算明白萧寻初那句“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是什么意思。
不知多久。
“爹爹。”
忽然,一声怯生生的低唤,唤回了他的神智。
严仲一抬头,才发现严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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