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心疼[二更]
爱极了他!
不然才不会众目睽睽之下这么主动!
李玺开心地扭了扭, 反手抓住他修长的手指, 放在腿上,从大拇指开始,一根接一根,从指尖捏到指根。
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想亲近他。
书昀兄就连手指都是好看的。
很长,暖暖的,有力量……
冷不丁的,李玺脸上发起了烧。
昨晚,书昀兄给他讲故事的时候,就是用的,这只手……
尤其是翻船的那一瞬间,就是这只手,捏着他,让他想要挣开都不成……
不,不能想了。
再想就要当众出丑了。
想把翻船的手丢开,又舍不得,最后取了一个折中的方法——五指分开,掌心向下贴在自己大腿上。
这样,就算自己不看,也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如果想看了,低低头就能看到。
“不许动。”李玺霸道地戳了戳。
魏少卿笑笑,就那么稍稍倾斜着身子,横着手臂,以一个别扭的姿势把手“拄”在小金虫虫的大腿上。
也不是真的拄,只是轻轻贴着,免得把那只小虫腿拄酸。
就这么一路到了常安坊。
不用人领着,蜗蜗熟门熟路地把李玺和魏禹放在“金虫窑场”门口,自己哒哒哒跑到牛棚里,哞哞一叫,自有人送上清水和干草。
陶工们知道小福王今日要来,特意把院子里里外外做了个大扫除,陶土和模具整整齐齐地摆在金虫窑旁边。
金虫窑是专门为他们俩准备的,别人不会用。连同这个铺着陶瓷砖、种着月桂树的小院子,也是供他们休息、谈事用的。
休息,是小福王的事。
谈事,则交给魏少卿。
每次看到这个圆滚滚、金灿灿的陶窑,李玺就……
想打魏禹。
如今,全长安的百姓都知道了,魏少卿给福王做了一个金虫窑,胖嘟嘟、金灿灿的小虫子,乍一看和小福王真像呢!
太后不方便出宫,特意让无花果画了一张图。
听说,那日长乐宫中的笑声一整天都没断。
李玺连续三天都没敢去长乐宫,只在宫门口请个安,就飞快地跑走。
推了吧,舍不得。
乖乖接受吧,又觉得没面子。
所以,每次过来,李玺都要表现出一副“我不在意,我在生气”的别扭模样。
比如今天……
魏禹专注地捏小猫,他就在旁边玩泥巴,还故意把手弄得脏兮兮,让魏禹给他擦。
玩着玩着,就玩上瘾了,想捏一个魏禹试试。
先捏泥胚,再雕细节,然后拿竹刀还是什么的,李玺也不认识,反正就是拍一拍,刮一刮,搞了一搞……
“挺简单的嘛!”
李玺看着魏禹手上的花狸猫,信心满满。
我已经学会了!
一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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