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明朝对官吏的要求很高。除了严惩官吏失职、渎职的行为外,还严禁臣下朋党。这也是朱元璋时期的创新。
朱元璋建明称帝后,为了巩固帝业,防止臣下朋比结党,内外上下勾结,在我国法制发展史上,明朝首立“奸党”罪。
对此明朝的处罚也很严重。《大明律·吏律·职制》规定:
一,“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
二,“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
三,“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四,“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若有不避权势,明具实迹,亲赴御前,执法陈诉者,罪坐奸臣,言告之人与免本罪,仍将犯人财产均给充赏,有官者升二等,无官者量与一官,或赏银二千两。”
除此以外,明代还规定了禁止内官、侍臣、后妃、外戚过问、干预朝政的内容。朱元璋在宫廷立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又作铁榜9条,告诫功臣不得私谋利,官军不得私自为公侯服务。
就有明文规定,《大明律·吏律·职制》:“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待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明代严厉惩治奸党的规定,对于防止官吏上下、内外勾结,徇私舞弊,加强君主专权,应该肯定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由于明律“增奸党一章,以陷正士”,“非善政也”。
凡是过犹不及,这里也是如此。法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这一条明律导致有明一代的冤狱迭出,引起统治阶级内部的危机;也促使了皇帝疏远朝臣,宠信宦官,更是为明代中后期黑暗的宦官专政提供了条件。】[1]
……
秦。
一说起这个,嬴政不由的蹙起眉头,他突然想起赵高,想起第一次观看直播时的情况。
不仅嬴政自己想到,同样参与过第一次直播的众人思绪也不由定格在此。
后辈口中的大秦,是如何灭亡的?
刚平定六国的大秦是内忧外患,不错。外有匈奴虎视眈眈,内有前六国余党。平静的水面下隐藏着波涛汹涌。
大秦律法是有问题,不错。法家的律法确实严酷,但是后人口中称的苛政,多是指二世上台后的律法了。二世上台后的律法那已经是升级过的了。被说苛政那可真是一点不冤枉这秦二世。
可除此以上,导致大秦短时间便分崩离析的致命原因,这其中是少不了那个叫赵高的宦官的操作了。
是只要一想到有关赵高此人,他们就会气得心口突突疼。
好在,赵高此人现在已经被控制起来。
虽然因为帝王的承诺,没有要他的命,但是赵高后半生不仅要活在帝王的猜忌里,也不可能再会有进入朝堂得到权力得到地位得到荣黄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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