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4 章 《我的一个侦探朋友》
留下脚印,只有一道光滑的线,在拐弯处出现了两道。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我:呃……这是变种蜘蛛?
永夜:因为它在骑自行车。
永夜:那为什么路上看不见蜜蜂的脚印呢?
我:因为……蜜蜂也骑了自行车?
永夜:因为蜜蜂会飞,笑一笑吧,我的朋友。】
蓝星伽诺在翻译时,准备了20多种谐音梗,让所有宇宙友人无障碍阅读。
谬单咧嘴的弧度更大了,发出诡异的嘿嘿声。
谐音梗真的好好笑哦!
它完全感觉不到荀命在抱怨,反而只读出了两个人关系很铁。这样一来,两位小说家站在不同立场真是有些可惜。
【经此一事后,永夜总会在出其不意的地方使用谐音梗,我深深后悔教会他这个概念。
一天,我们去复盘一桩案件,路过蓝星官方小说家的办公大楼,在大楼前的草坪歇脚。永夜烦恼着如果在这里犯案的话,应该找谁充当第一现场目击者。我们一边用草扇风一边聊天。
那时余烬发布新规定,允许小说家穿上与自己作品风格相符的服装。于是我们门前出现了许多个奇装异服的小说家。明幸穿着羽织,慢悠悠地打招呼。
永夜盯着他一会儿,说,我们可以找明幸。
我好奇为什么。
永夜说,因为明幸穿着木屐,他可以成为目击(木屐)证人。
我:把谐音梗从你世界扔出去!】
“哈哈哈哈哈目击证人!”
谬单发出杠铃般的笑声。
“表面上是笑话,实际上是搞笑回忆录。荀命这个创意真的太妙了!”它赶紧把链接推送给好友。
好友也在看,说它准备的新文章正是写《我的一个侦探朋友》的评论文章。
“哦?你要怎么写?”谬单来了兴趣。
“我决定改题目。”好友严肃道,“改成《论蓝星式友谊对写作的影响》。”
此时,蓝星论坛里也冒出许多三分担忧三分震惊九十九分无语的读者们。
“我还以为……能真的看见荀命和永夜撕破脸皮,是我太爱看热闹了,我忏悔,我应该下地狱。”
“荀命……你……你怎么……我说你什么好。永夜没说出的省略号,今天都让我代言吧!我下地狱去了。”
“《我的一个侦探朋友》,请更名为,《我和我挚友的无聊日常》,副标题为,《读者都爱看这个》。”
“对荀命大失所望,给别的小说家,微型小说讽刺、不爽就怼、顺便煽风点火制造矛盾;对永夜,‘不要用谐音梗’!这是你的全部功力了吗?读者都比你强!”
“荀命写的东西永远超乎我预料,这就去补他的爱情小说,一定很甜吧。”
熟悉荀命的读者在这条留言下方哈哈哈出了几百条,有的还说荀命也应该下地狱。
一位读者小心翼翼地问:“下地狱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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