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明大势总统放权
保障著作家和明家对各自著作和明在限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工艺的进步;
设立低于最高法院的法院;
界定和惩罚在公海上所犯的海盗罪和重罪以及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
宣战颁掳获敌船许可状。制定关于6上和水上捕获的条例;
制定治理和管理6海军的条例(此项条例只在和平时期有效);
规定征召民兵以执行共和国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入侵;
规定民兵的组织、装备和训练规定用来为共和国服役地那些民兵的管理但民兵军官的任命和按全国人大规定的条例训练民兵地权力。由总统保留战时收归总统;
对于由某些省让与共和国、经全国人大接受而成为共和国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不得过十平方公里)在任何情况下都行使独有的立法权;对于经省议会同意、由共和国在该省购买的用于建造要塞、弹药库、兵工厂、船坞和其他必要建筑物地一切地方行使同样的权力;以及制定为行使上述各项权力和由本宪法授予共和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官员的一切其他权力所必要和适当的所有法律。
第九款
除依本宪法上文规定的人口普查或统计的比例不得征收人头税或其他直接税。
对于从任何一省输出地货物不得征税。
任何商业或税收条例都不得给予一省港口以优惠于他省港口的待遇;开往或开出一省的船舶。不得被强迫在他省入港、出港或纳税。
除根据法律规定的拨款外不得从国库提取款项。一切公款收支的定期报告书和账目应定时予以公布。
共和国可以授予贵族爵位。凡在共和国属下担任任何有薪金或有责任的职务的人经全国人大同意可以接受任何国王、君主或外国接受任何礼物、俸禄、官职或任何一种爵位。
第十款捕获敌船许可状;铸造货币;行纸币;使用金银币以外的任何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货币;通过任何公民权利剥夺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或授予任何贵族爵位。
任何一省未经全国人大同意不得对进口货或出口货征收任何税款但为执行本省检查法所绝对必需者除外。任何一省对进口货或出口货所征全部税款的纯收益供共和国国库使用;所有这类法律由全国人大加以修正和控制。
任何一省未经全国人大同意。不得征收任何船舶吨位税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军队或战舰。不得与他省或外国缔结协定或盟约否则视为叛乱。
第
第一款:.八年副总统地任期相同。总统和副总统按以下方法选举;每个省依照该省议会所定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人其数目同该省在全国人大应有的全国人大议员和人大议员总人数相等。但全国人大议员或人大议员或在共和国属下担任有责任或有薪金职务地人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
选举人在各自省内集会投票选举两人。其中至少有一人不是选举人本省的居民。选举人须开列名单写明所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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