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军政 Ⅱ
或为新贵, 无论哪一种, 都不会把双城总管府、姚好古、吴鹤年放在眼里。也只有邓舍的亲兵,才能稍微使得他们收敛一些。
从陈虎一次杀二百人,就能看出,这些将领们,平时在各自城中,已经很有点无法无天的样子了。这个势头,必须立刻遏制,否则,很有可能激起民变。
再一条,邓舍也是相中了捕盗所有搜集情报的便利。身为一军之主,为自己也好,为全军也好,他必须有可以获得地方第一手情报的来源渠道。
“人数设置,就按洪先生讲的三百人取一。三分之二从军中选,三分之一以地方高丽人为之。选一土著大户,做副手。捕盗所俸禄,一律由双城总管府拨付。”邓舍问文华国,“文叔,有没有意见?”
文华国虽然不管地方,不过设身处地,他觉得大有必要:“些许地方蟊贼,跳蚤也似的东西,本就不该俺们管,没得污了手。专有人去管,再好不过。”
这件事就此定下。
治安一款,洪继勋分作三条。捕盗所为第一条,第二条是收缴民间铁尺、弹弓等杀伤性用具。土著丽民当然没有刀枪弓弩之类的军用武器,可铁尺、弹弓这些玩意儿,不少豪门、无赖还是有的。不收缴上来,早晚留个祸患。
第三条,分作两目。一则严禁聚众集会;二者实行夜禁。
集会不但是指有密谋对抗性质的集会,高丽和中原一样,崇信佛教。受蒙元有以喇嘛为帝师传统的影响,高丽王也拜的有王师,双城诸地,几乎每座城池里,都有寺庙。邻近山上,庙宇更多。
严禁聚众集会,也包括了寺观僧道。信徒聚会不得过十人。并且禁止在乡镇村集买卖的“集场”、以及城市瓦当勾栏内有唱词聚众的勾当。
实行夜禁,夜间不得点火烛。所谓“一更三点,钟声绝,禁人行。五更三点,鼓声动,听人行。”有公事急及丧病生育之类不在此限。违者笞三十,有官者笞一下。夜间因公外出,要执有官府的信牌。
这两条,洪继勋都是照搬蒙元旧例,邓舍深知其利弊。短时间内,利大于弊。确实有利镇压地方。无不允之,只是修改了一点,他道:“严禁集会、实行夜禁,固然势在必行。但是,居民生活不能没有半点乐趣。勾栏说书卖唱不禁,许之,其内容需得由官府指定。”
在座的,除了文华国,都是精细人。邓舍一说,无不称妙。吴鹤年拍腿,高叫佩服,道:“大人此策,大智慧,一般人想不到。”捧了邓舍,不动声色地贬了洪继勋,一举两得。
他自告奋勇,道:“小人不敢自夸,话本小曲儿,稍有涉猎。大人但把此事交给小人,拣选合适,必叫大人满意。”
邓舍点了点头,除了吴鹤年,还真找不着第二个合适人选。叮嘱道:“切记,两个原则。第一,突出我中原和高丽为兄弟,本为一家;第二,多寻些《窦娥冤》之类的。”
《窦娥冤》这出戏,在中原传唱极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以借助这类戏剧的感染,潜移默化,将矛盾指向穷富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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