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长点记性(三千大章)
, 凝思了半天, 这才开始提笔,一气呵成的书写下了“宁静致远”四个大字。
用的自然是书圣王羲之的字体,风格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看着行云流水的,颇有几分乃祖之风范了。
可以说既表现出了以老庄哲学为基础的简淡玄远,又表现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为基础的冲和,和这宁静致远四个字,颇有些相得益彰的感觉。
林森自然也没有怠慢,他从开始教授学生起,就不得不认真的重新拾起了书法来。
你当老师的还一把烂字,就有点对不住观众了吧,要不然后世那些老师,为什么都会练三字一画的基本功呢,为人师表这方面也要率先垂范才是。
当然因为有着系统的加成,那毛笔毕竟也主要是由木头组成的啊,林森控制起来,很容易找到如臂指使的感觉。
因此在熟悉过一段时间后,基本上就能做到所想既所得了,脑海里想把这个字写成什么样子的,写出来就是个什么状态,如果论起对赵孟的临摹,大概是无人能出其右了。
当然放到大唐这会来说,林森这一手,已经可以说是开宗立派的一代书法家了,毕竟那赵孟能被后世评为“楷书四大家”之一,与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并称,这书法造诣之深也是可以想见的。
有了这样一个基础后,林森又慢慢的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尤其是因为性格和经历的不同,林森的字所传达出的精气神,肯定还是有别于赵孟的,渐渐的也有了自成一家的气候。
要不然上次李世民见到林森作为礼物送上的那些作品时,也不会那么惊讶了,毕竟李世民的一手飞白体也是当世有名的,而且手里也有着不少二王的真迹,那见识绝对是非同凡响的。
连他都惊讶万分,可见林森的字绝对是独具一格的,可不只是看着漂亮,其实虚有其表的银样枪头而已了。
而林森写的是一句“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也是出自《老子》的名句。
后世的林森就很喜欢这一句话,经常当做自己的签名来用,对这一句话可以说有一些理解吧。
再加上赵孟的楷书也多承自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俩,同时深受黄老之学的影响的,写这句话同样能够很好的体现出赵体的精髓来。
至于林森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多?其实很简单,因为林森后世就是沂州人,搬进城里住以后,就一直居住在王羲之故居旁边,这要是连王羲之和赵孟这类的书法名家都没一点了解,也太不像话了吧。
那周围的几条街,更是成了各式书法工作室和名家汇聚之地,林森天天打那边经过,逢年过节的少不了还要去逛游一圈,看看他们的作品,总要受些熏陶吗。
况且他的书房里就挂了一幅赵体的作品,写的就是他最爱的这一句,还是他后世的父亲,找一位精研赵体的朋友给写的,自然是印象最为深刻了。
“好,郎君这字,分明脱胎于某家先祖之躯壳,却又别具一格,俨然已是自成一家了。
反倒是某一直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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