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九节 商战
行购买200-300包丝绸。12月中旬,怡和洋行买办邱其侩先后将50包货发给惠托尔兄弟的经纪人。邱其侩虽然是怡和洋行的买办,但更像是独立商人,他只有在货物全部送达买方后,怡和洋行才会向其供应商支付货款。因供应商催款,怡和就将本地钱庄出具的两张庄票交给了邱其侩,邱将此两张庄票经义沃钱庄支付,但该钱庄随即破产,供应商依然没有收到分文。
此时,怡和洋行跟自己的买办产生了冲突,怡和洋行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庄票,此一款项与自己无关。邱其侩又不想自己承担这笔损失,在供应商的逼债下,他向上海最高法院起诉,状告怡和,要求支付丝绸款。
这件案件,由于是洋行跟自己的买办之间的官司,因此算是一件稀奇事。所以当地报纸大肆报道,尤其是《北华捷报》更是连篇累牍,所以传播极广。
在法庭上,邱其侩认为自己担任怡和的代理人已经有3年多,他的采购行为是代表怡和的,因此怡和有义务向供应商付款;而且这种付款必须以供应商收到真金实银为准。
但是此时怡和洋行做出了一件打破中国商人传统观念的行为,他们否认了邱其侩的身份,不承认邱其侩是他们的买办。
这大大的刺激到了本地商人的世界观,中国商人做生意,也将传统人情夹带其中,在他看来这种感情比什么都重要,为此他们之间的生意甚至很少签署正规的协议。邱其侩跟怡和洋行之间就没有什么委托协议,完全是君子式的口头约定。但是大家合作了很多年,不但邱其侩,就是跟怡和洋行有生意关系的中国商人,也早就认定了邱其侩就是怡和洋行的买办。
可是怡和洋行竟然在几万两银子面前,否认了自己的买办,这在中国人看来是一种背叛,是一种弃车保帅的举动。
怡和洋行有他们的道理,他们认为自己既没有付给邱其侩年薪也没有付给他佣金,邱其侩就不算是他们的买办,哪怕双方合作了很多年,那也只是合作关系,邱其侩不能代表怡和洋行。
至于这批货款,怡和洋行已经支付了庄票,应该视为完成了付款义务,后来发生钱庄倒闭的意外,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风险和损失。
双方各执一词,但最后,还是怡和表示妥协:只要邱能撤诉,怡和愿意另以真金实银支付货款。如此一来,怡和在此单生意中损失8万两银子,《北华捷报》认为这还是合算的,毕竟怡和因此保住了在中国的声誉。
这件案子以怡和洋行权衡利弊,以损失挽回名誉结束,但是影响非常坏,直接冲击到了华商的世界观。
华商觉得,连怡和这样的“东方罗斯柴尔德” 也会在需要的时候,拒绝承认那些实际为他们服务的买办的身份,这是个危险的行为,这让他们对洋人充满了不信任,他们认为有必要堵住这个漏洞。
上海的中国丝绸行会首先行动起来。
行会出台了新的行会规则,并且提交给了上海道台,并知会外商商会。
丝绸行会规定所有交易必须经过行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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