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节 传奇经历
把宋虎一行人送走,众人重新回到店中,相对沉默了一会儿,曹迅立刻把顾忠叫了过来,“阿忠,这个虎哥,你和他很熟吗?”
“我哪能说和人家‘很熟’?”顾忠也知道他想问什么,当下滔滔不断的说了起来——。
宋虎48岁,家里住在湾仔区的洪圣庙一带,父母都是穷苦百姓,除了他之外,家中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兄弟8人,连吃饭都困难,就更加不必提什么受教育了。像他这样的孩子,天生就是混黑道的种子,加以湾仔区在5、60年代的时候,本身就属于鱼龙混杂之地,成为本港所谓的社团的一个小型基地。
宋虎51年出道,当时只有18岁,加入的是一个叫和胜义的组织,当时人手很少,只有三五百人,做一些俗称爆冷格、跳罕、收烂帐、换流朵等不入流的勾当。
所谓爆冷格,就是探悉无人在家,撬门而入,进行盗窃;至于跳罕,就是在街头巷尾出售假药或春药;而换流朵,就是专门窃取信箱里信件,洞悉内容后相机登门行骗。
其中宋虎做换流朵做得最漂亮,他天生了一副厚厚道道的长相,大脸厚唇,很容易让人上钩,特别是那些独居在家的老人,简直成了他的人肉提款机,最多的时候,他一天之内,连续在筲箕湾、丽池等地的屋村中骗来港币超过6,000圆!在5、60年代,这样的收入,抵得上一个工薪家庭半年的收入了。
但福兮祸所依,因为取得这样的成绩,也为他惹来一场大祸!当时和胜义的香主——香港话称之为四**。又称四**龙头,因三数相加为廿一,是洪字的右边的共字顶——一时高兴,奖赏给他500港币,宋虎就用这500港币带领字头中的一干‘草鞋’、‘四九仔’(这都是字头中低级人员的称呼)到外大吃大喝了一顿。事后结账,花去四百多。
宋虎很有些肉疼。又不好当众明言,和两个居住在不远的兄弟一起回家的途中,真叫一个无巧不成书!给他们遇到一个人,后来知道,这个人是另外一个字头,名为和勇义的二路元帅。
所谓二路元帅,同样是香港字头特有的称呼,按照洪门的规矩,每一个字头设香主一名。又称大路元帅,等于是该字头的最高领导人,由他负责组织中的全部事物,在他之下,有二路元帅、红棍(打手)、白纸扇(军师)、草鞋、四九仔等等级不同的人员。
至于二路元帅,其身份比较特殊,也更加复杂一些,简单的解释。这些人是处理日常业务的,而成为二路元帅。有一个基本的准则,就是一定要有红棍出身——而众所周知,红棍是字头中的高级打手,大多是有一点武术功底的。
宋虎几个人这一次遇到的,就是在和勇义号称四大的单、马、联、同中同字号的二路元帅,人称贵叔而不名。
当时正是在香港黑道人士最最得意的百花齐放时期——该时期是从50年代中期一直到70年代中期的二十年时间——在这段期间。警、黑挂钩最为嚣张,不论黄、赌、毒及一切非法活动,均在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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