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送故主簿 第十二章 观政
做官需要的学问,灵猾、钻营、巴结、拍马只是小技,最重要的还是“业务能力”。
在和李翱“交心倾谈”后,第二日,丁晋便开始了自己的“观政生涯”,进入县署各部门,熟悉业务流程。
虽然各县情况不同,主簿的权利也有大有小,但主簿这个职务,设置之初的本意是充当政府各部门和把手沟通的中间环节:各部的公文案牍要汇集到主簿厅通过他审核,再交由县令批准;而县令下达的指令、任命及县政府会议的各项政策、精神也需由主簿厅签审转发各处;所以身为主簿,对政府的各项事务都必须有所了解,这也是李翱让其观政的目的之一。
俗话说,做一个官人不容易,做一个合格的官人更不容易,做一个业务全面、能力超然的官人更更不容易,很快,丁晋便认识到为什么人们说一个做实事的好官太不容易了。
因为,那不仅难在戒除烦躁、脚踏实地,而且还得干出让人们所认可的实事,其中需要的是真正的“本事”、“能力”。好心未必能干好事,多少官员一心为民却最后落了个身负骂名,狼狈不堪。
只有实地接触,你才能清楚那些平日看起来“很平庸”的胥吏们却个个是治事老手,你根本想像不到他们每天要处理多少繁多的政务,要解决多少复杂棘手地公事。如果不精通业务,不用说是干好事情,只怕连最起码的任务量都无法完成。
丁晋认为自己最重要的品质就是善于学习,并且不耻于向任何人学习,知道自己的不足。没有丝毫气馁茫然。而是产生了更加强大的学习**,你擅长地我便虚心求教,并且还要熟悉它、超过你。
丁晋地“观政”时间是这样安排的:每逢三、八、五、十日期随县令李翱衙门参加衙参,出席政府例会;每月中旬抽三天去往县学“对本阅卷”,即参加地方国立学校官学的考试阅卷事务;下旬十天。“每夜自提灯笼。步行街道”。参加本县官员的分段夜巡,遇到治安问题,便请教下面小吏。学习各种不同情况下的解决方案;除这些特定日程安排外,丁晋分一半时间在主簿厅学习公文处理。审核签字,人事管理;此外,还要被郑元伯叫去“刑房”,相帮讯问刑案或处理民事词讼断案;在观政地后期,又赶汾州奉朝廷大赦之诏,责令各县抚慰积年牢犯,于是丁晋又被委派去清厘监狱冤屈,按律令减免刑期、释放罪人。
在这观政地一段时期里,可谓理民、断案、学务、狱政样样历练,连官方文面面俱到地“花样文章”和取悦司的各种“窍门”也得融会贯通。换了一般懒惰之人,绝对是敷衍了事、得过且过,而丁晋却如饥似渴地向众人疯狂吸取着各种经验知识,他的业务能力由此打下了坚实地基础,无怪后来有“能员”之称。
丁晋的“正职”公文是在一个月后下达地,此时正是他“观政”疯狂的时候,为了不错过难得的“学习”机会,和县令李翱协商后,丁晋决定暂时不负责具体工作掌了具体权责,如果再过问其他部门的事务,不免和同僚起了争端。,先就任主簿职位,等到对各部门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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